桂阳4人因扫墓引发山火被严惩
2022-04-05 16:18:41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陈勇1 |          浏览量:62158



清明节期间全县天气晴朗,森林火险等级维持高位,加之扫墓祭祀等活动频繁,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县公安局多警联动,雷霆出击,查处4起违反“禁火令”野外用火案件,依法处置4人。








舂陵江镇清口村


4月4日,舂陵江镇清口村村民刘某成因扫墓引发山火,其行为违反了《桂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该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经询问,刘某成对违反“禁火令”非法野外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民警已责令其公开检讨,并依法办理拘留手续。





舂陵江镇陶源村


4月4日,桂阳公安在防火巡查中,发现舂陵江镇陶源村村民李某付在扫墓祭祀过程中违反“禁火令”,在山上点蜡烛、烧纸钱等非法野外用火时引发山火。经查,李某付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民警已责令其公开检讨,并依法办理拘留手续。





洋市镇老屋村


4月4日,洋市镇老屋村邓某成在扫墓时点香烛、烧纸钱祭祀,祭扫完后就匆忙离开导致引发山火。根据《桂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邓某成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民警已责令其公开检讨,并依法办理拘留手续。





洋市镇老屋村

4月4日,桂阳公安在防火巡查中发现洋市镇老屋村村民周某香因扫墓时在山上点蜡烛、烧纸钱引发山火。周某香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民警已责令其公开检讨,并依法办理拘留手续。



检讨书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将严查严办森林涉火案件,严厉打击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全力以赴守护好桂阳的绿水青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陈勇1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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